是的,谷歌確實被法國處以1.5億歐元的罰款。這一事件發生在2021年,由法國競爭管理局(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)主導。罰款的核心原因在于谷歌在互聯網廣告服務中的不公平行為。具體來說,法國監管機構指控谷歌濫用其在數字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,特別是通過其廣告服務器Google Ad Manager的運作方式,給予自身服務(如Google Ad Exchange)不正當的優勢,從而損害了競爭對手的利益。這種行為違反了歐盟的競爭法規,也影響了廣告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。法國競爭管理局指出,谷歌的做法限制了其他廣告技術公司的創新和發展,并可能導致廣告主和發布商面臨更高的成本。作為回應,谷歌被罰款1.5億歐元,并被要求改進其廣告服務運營,以確保更透明的規則和公平競爭。這一事件不僅凸顯了歐盟對科技巨頭監管的加強,也引發了全球對互聯網廣告市場壟斷問題的關注。它提醒企業必須遵守公平競爭原則,以避免類似的處罰和聲譽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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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9 23:53:24